回复 打死都要钱 : 一不小心灵气复苏,虽不是天崩地裂,却也润物有声,某天一觉醒来,叶凡发现好像整个世界都变了,李婶家的大公鸡骑着黄狗招摇过市,隔壁小萝莉养的猫咪喜欢两条腿走路,气功大师手里的砖头也换成真的了。 下夜班的叶凡路过城中村口,发现那口被村里老人们视之不详的古井冒着白光。 正所谓,大梦谁先觉,还要靠闹钟。这是一个都市中的良人行,直到叶凡被一个叫镇元子的家伙拉入群中,才发现,自己不过是从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里——————道友,你好,需要人参果吗? 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 ps:这天涯海角,比不得一个闲云野鹤,岂管流年。这月下风前,不过是求一个逍遥自在,不假外缘。这四方天地,红尘万丈,却不及一口心泉,泥炉烹茶,回头处,落花飞絮,远水轻烟。”
回复 殷小少: 这部《盗墓笔记有声小说周建龙》“你一点也不关心我。”陆云深说。安一欣瞬间炸毛,“谁说我不关心你,我刚给你做了红烧鸡翅、软炸虾仁、什锦鲜蔬、四喜丸子。还有玫瑰糕和糖炒栗子当点心。”冷冽肃杀的大将军看着蹦跶叫嚣的小丫鬟默了默。那不是关心我,那都是你自己想吃的。本书已肥,炖了吧!
回复 優雅、窒息 : 作为一个颜控,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,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!修仙问道,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,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,而唐清风不同,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……入门那年,师尊告诉唐清风,世间三千法,唯有剑仙最帅气,所以他去练剑了,五年名列剑中高手。五年后,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,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,抚琴于高台之上,杀人于千里之外,这样更帅气一些,然后……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,三年已然琴中无敌……“大师兄,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,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”“是吗?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?”为了追求更极。